【春运进行时】一路上有你守护,真好!****** 春运,承载着异地游子对阖家团圆、平安祥和的期盼。作为疫情防控新阶段下首个春运,今年的返乡路注定与以往不同。据交通运输部消息,春运期间客流总量预计达20.95亿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99.5%。
热闹起来的车站,人头攒动的大厅,有这样一群人围绕在旅客身边,默默守护他们的返乡路。
今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 至2月15日结束 共40天(新华社记者 毛思倩 摄)
“您能听到吗?坚持住啊!”
1月7日10时13分,河南郑州火车站西广场,在众多旅客踏上归途时,一名年轻男子突然口吐白沫晕倒在地。见状,一旁的志愿者迅速开展急救。
“血压117/70,脉搏68……”急救中,医护人员扶着男子头部,按压人中穴,并清理口中白沫,另一名医护人员则测量他的各项体征,不停呼唤意识。3分钟后,男子渐渐清醒,120急救车也抵达现场。
对倒地旅客进行救治(来源:郑州广播电视台)
原来,现场参与急救的志愿者是郑州市中医院的医护人员,事发时他们正在附近为旅客宣传急救知识、免费测量血压。医护人员表示,患者倒地时出现了牙关紧闭、四肢抽搐的情况,初步判断为癫痫的急性发作,因此采用了检测呼吸、检测心跳等方式进行急救。幸运的是,男子最终恢复了意识。
“一边赶路一边处理事情,包丢了都没发现!”
1月7日,乘坐飞机从天津飞往广州的吴先生拿着自己在春运途中丢失的挎包,再三向乘务员表示感谢。“我一边赶路一边处理事情,包丢了都没发现,多亏了你们,追到候机楼给我送来!”
吴先生找回挎包(来源:北方网)
随着春节临近,民航运输业已进入客流高峰期。当天,天津航空GS7895抵达广州后,乘务员正在进行清舱工作,忽然发现一只遗失在座椅上的男士挎包和一个水杯。包内有1万多元现金、两部手机、若干证件等。
“为不耽误旅客行程,我们立刻奔向廊桥寻找失主。”乘务员小苏说,经过寻找,终于联系到失主吴先生,并将物品归还。直到拿到失物,吴先生都没反应过来,自己随身的挎包被遗忘在了飞机上。
当面清点现金和贵重物品后,吴先生激动地说:“如果这些丢了,可耽误大事了!”
“幸亏有你,要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补救!”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几抹靓色格外显眼。在湖南祁阳火车站内,随处可见身着红色、绿色马甲的志愿者,他们中很多都是连续几年参与志愿活动的“老兵”。
唐荣就是其中之一,今年是她第三次参加春节志愿者服务。一早,她就和队友赶到高铁站,迎接第一波返乡旅客。
在拥挤的人群中,石女士有些慌乱,当听到到站广播后她急忙下车,可走到站台前才发现自己下错了站,此时的车门已缓缓关闭。
焦急无助的石女士进入了唐荣视野。唐荣了解情况后,带她第一时间向车站工作人员反映,核验乘车证明后,石女士被安排乘坐就近的一趟列车,继续前往目的地。
“幸亏有你,要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补救!”临上车时,石女士再三向唐荣表示感谢。
“做志愿者其实很累,但旅客的一句感谢,足以支撑我坚持下去。”在完成了本趟列车的志愿服务后,唐荣静静等候着下一趟进站的列车。
策划:李方舟
整理:董大正
资料:新华社、央广网、红网、北方网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