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展冬季冰上活动专项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已劝导、制止冰上活动778次******
执法人员已劝导、制止冰上活动778次【北京开展冬季冰上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建议市民到正规滑冰场、市水务系统开放的5处冰场进行冰上活动】
北京进入数九寒冬,上冰游玩的市民越来越多。但如果市民选择的是冰面封冻不结实、冰面较薄的“野冰”区域,在上面违规、违法野滑、野钓,一旦发生危险,后果将不堪设想。
日前,北京市水务执法总队与属地制订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执法总队16支分队在清晨、夜间、周末及节假日开展执法检查,在存在违法行为及不安全游河行为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错时执法及检查。
现场
市民带来自制冰车 被执法人员劝离
昨日上午10时许,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门头沟分队分队长杨元辉和同事们来到三家店调节池,这里是北京市地表水一级水源保护区。“按照规定,别说是一级水源地,就是普通的河湖,只要不是正规河湖冰场,都不建议市民上冰游玩。”杨元辉表示。进入冬季,尤其是河湖上冻之后,执法队员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巡查冰面,劝导市民不要违规上冰,并对在水源地上冰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记者在岸边看到,尽管昨日的气温比前几日略低一些,河道中仍有部分区域尚未冻结实,还有大片流动的水体。透过薄薄的冰层,冰面下的水体清晰可见。杨元辉说:“今年气温比往年同期高一些,所以很多河道的冰面看上去似乎冻上了,但其实厚度也就三五厘米。如果市民违规上冰,毫无疑问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10时30分,有人拎着自制冰车、铁钎子往河道里走,其中一位家长带着小朋友在河道里凿冰。杨元辉一边儿大声喊:“请离开冰面,违规上冰十分危险。”一边儿和同事们赶往市民违规上冰的区域。
“请您离开冰面,您带着孩子这样凿冰太危险了。”执法队员连声劝导。“谢谢您提醒。不过我对这太熟悉了,没事。”市民回应。杨元辉挺着急:“您看您身后,那片水都没冻上呢,冰面多薄。发生危险怎么办。”“固执”的杨元辉一个劲儿劝,看着市民全部离开河道了才放心。
白天,执法人员重点巡查市民违规上冰野滑、玩冰车,到了夜晚,重点检查的则是冰钓。为了防止市民冰钓发生危险,水务部门在河岸上安装了“刺笼”。尽管这样依然挡不住市民违规上冰。在三家店库区,记者隔着防护网看到有一小段“刺笼”被掰弯,冰面上凿开了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圆洞。杨元辉说:“被掰过去的‘刺笼’就是市民冰钓时弄的,他们从这里翻进去。我们的执法队员看见一次、修一次,目的就是让市民不要进冰面,保障大家的安全。”
执法
专项执法行动将持续至寒假结束
今年1月1日,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联合属地启动了冬季冰上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员明达介绍,本次行动将持续到寒假结束,重点查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滑冰、冬泳、冰钓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当事人将受到罚款处理。同时,重点制止、劝导在非垂钓区垂钓、在城市河湖范围内滑冰等不安全行为,维护市民生命安全及市管河湖良好的水事秩序。
截至1月10日,总队共开展执法检查52次,出动执法人员149人次,联合执法检查12次,劝导、制止冰上活动778次;立案11起,罚款1000元。
专项行动与各区水务、公安、城管、农业农村、河道管理等部门强化执法联动,发挥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水务执法力量协同机制,推进区域内多部门共管共治。行动期间,将对违法行为严重及市民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力大的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员明达建议市民到正规滑冰场或者市水务系统开放的5处冰场进行安全的冰上活动。5处冰场包括八一湖冰场、门城湖冰场、晓月湖冰场、莲石湖冰场和温榆河公园冰场。
员明达表示,欢迎市民发现涉水违法行为后积极监督举报。据执法人员介绍,举报电话公布后,每天都有热心市民拨打电话反映相关情况。
探访
围栏、标语、喇叭、安保齐上阵 仍拦不住滑野冰的人
近日,通州、密云接连有4人因被困冰中遇难。此外还有几则滑野冰落水被救或自救的视频引起关注:1月7日下午,北京展览馆后湖多人在湖面上滑野冰时落水,周围同行者和热心群众一起手拉手形成“人墙”接力拉出落水人员;1月8日下午,在奥林匹克公园龙形水系的一处冰面上,有市民嬉耍时不小心掉进了冰窟窿,另两名市民前去施救时也一同掉了下去,最终几人均被救出,并无大碍。
1月11日,记者探访奥林匹克公园龙形水系、亮马河、南护城河段等多处水域发现,尽管岸边设有“冰面危险,请勿滑冰”标语,也有工作人员拿着喇叭巡逻劝阻,但仍有滑冰的人套上冰鞋,拿上冰球杆,推上冰车走上冰面。遇上带着孩子的游玩者,不少租赁冰车和冰鞋的商贩还会上前招揽生意。不少游玩者表示,尽管注意到了相关提示语,但觉得“这么多人在这里玩,不会出事的”。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徐巧丽 熊丽欣 徐杨 慕宏举 丛之翔 史航 赵敏 左琳
奥林匹克公园龙形水系
喇叭重复“不要滑冰” 安保在岸边看护
据媒体报道,1月8日下午,在奥林匹克公园龙形水系的一处冰面上,有市民嬉耍时不小心掉进了冰窟窿,另两名市民前去施救时也一同掉了下去,所幸最终几人均无大碍。
1月11日下午,记者探访时发现,奥林匹克公园龙形水系仍有近百人在冰面上玩耍,其中大部分是大人带着孩子。此前落水者的落水点冰窟直径约两米,此时已经重新结冰,冰上放置了一只黑色路锥。
记者注意到,岸边的一处围栏上挂着一只大喇叭,不断重复播放着“冰面太薄,请不要滑冰”的警告,岸边每隔一段还有安全提示牌,提示游客“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勿在冰面上玩耍”。同时,还有七八名安保人员在岸边来回走动。
“根本拦不住。”其中一名安保人员告诉记者,整个龙形水系平均水深大概有1米多,“大人落水可以爬上来,但小孩不行。”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带着孩子来玩的游客。
昨日15时许,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名工作人员来到此处了解情况,询问完此前落水者的落水地点后,又查看靠近水中建筑的冰面是否出现融化渗水,叮嘱安保人员对游玩者加紧看护后离开。
有安保人员透露,最近常有穿便衣的监管人员过来查看,周围租赁冰车的小商小贩也知道如何应对,“到时候他们就说冰车是自己带过来玩的,只要不出现意外,就没事。”
亮马河
有人出租冰车冰鞋 称火爆时需排队
在亮马河南路岸边的步行道上,每隔一段就贴有“河道水深、滑冰危险”的提示,但仍有几位家长带着孩子在冰面上玩耍。大约400米的河道分散着两个租赁冰车冰鞋的商家,二十几套冰车摆在冰面,商家称生意火爆时租车需要排队。
记者注意到,离河岸边大约一米宽的冰面上已经化出一层水,冰面断裂。而沿河向东大约500米的燕莎桥附近,冰面已经完全化开。出租冰车冰鞋的商家均表示这并不会影响上冰玩耍。“冰至少冻了有这么厚,汽车上来都没事儿”,一名男子双手张开比画了大概20厘米告诉记者。
提及安全问题,商家称“没问题”,“我们每年都来,看一眼冰面就差不多知道能不能上(冰)。”他表示,按照以往的情况和今年天气来看,亮马河这处野冰场能开放至正月初十左右,预计在春节假期会迎来游客高峰,“尤其是孩子多,这里是天然游乐场。”
一名带孩子的女士说,这是她今年第三次来此处游玩了,十几年前她和朋友就是这里的常客,“拎着滑冰鞋就来了,那时候人也不少,还有冰球爱好者在这儿组队比赛。”至于安全问题,这位妈妈表示心里有数,“刚入冬和开春肯定不会来,但这腊月寒冬的肯定没问题。”
除了游戏玩耍的孩子,中午时,也有不少原本沿河散步的年轻人上冰走走。一名在附近上班的男士称,一入冬冰面就热闹起来,多年来一直如此。在他看来,这样的天然水域在冬天应利用起来,河道管理方应该加强管理,“比如限定好开放时间”。
南护城河段
市民翻越围栏和警戒线进入河道
昨日,南护城河段近龙潭公园一公里水域处,有人在结冰的河面打冰球、滑冰车。记者看到,有人在冰面上滑得畅快,而一两米外的地方就是未结冰的水面。
“既然已经下来了,就不考虑(危不危险)了。”滑冰的王先生称自己今年66岁,在护城河上滑冰至少40年了,从12月开始到立春,“每天都来(滑冰)”。他强调,在护城河上滑野冰的都是“滑冰爱好者”。
王先生表示并不担心冰面破裂,河道中间的冰面有二三十厘米厚,但靠岸的地方因为水泥吸收热量,“冰比较薄,才真的危险”。该河段附近并没有下冰的地方,周围的围栏都是焊死的,王先生称大家都是直接越过围栏进入河道。
除滑冰外,王先生同时也出租冰车冰鞋等。探访期间,一对母女来租赁冰车,王先生从随身携带的袋子里掏出折叠的冰车及一对冰橇,这位女士随即扫码付款。约半小时内,王先生租出去了2辆冰车。
南护城河段设有多处警示标语,如“当心落水”“禁止翻越”等,此外河道上每间隔几百米就设警戒线。但记者看到,有人视若无睹地越过警戒线,一处警戒线附近有三四个人在滑冰。
在河边,一名监管城市绿化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河面结冰后来冰上玩耍的人就多了起来,尤其是在周末,不少家长带着孩子来滑冰,“河道有巡护人员,只能进行劝阻,但没有用。劝上来了还是会翻下去。”
提示
消防:不要贸然相信冰面的承重力
北京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溪翁庄消防救援站指导员李磊介绍,一般而言,正规冰场不会选在流动的水域,这也是“野冰场”之所以危险的重要原因——流动的河水和湖水会造成冰面厚薄不一,存在塌裂风险,而冰面的承重能力用肉眼是无法观察到的,“我们往往会看到有人用棍子敲、用石头砸,甚至先上去一只脚来探测冰层的结实程度,然而在你伸出脚尝试时,实际上就已经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李磊表示,北京存在城市热岛效应,空气流动慢,看上去“足够结实且能承载多人玩耍”的冰面,实际暗藏危险,冰面在冰刀、冰车、冰撬以及人的磨损、挤压和破坏下,会受力不均,“可能今天还没事,明天就会出现裂痕,再加上这几天气温并不低,湖面还留有多处因钓鱼而凿破的冰窟窿,冰面厚薄不一,因此,滑野冰极易发生意外。”
“不要贸然相信冰面的承重力,危险降临的时候,人的力量是非常渺小的,尤其是在陌生且无人看管的水域。”而对野冰水域游玩屡禁不止、还有不少家长将孩子带到野冰上游玩的现象,李磊提醒,“请大家务必远离野冰,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如有游玩需求,建议前往正规冰场。”
假若遇到意外落水的紧急情况,李磊建议,在专业救援人员未赶到前,救助者可使用绳索、竹竿、树枝等周边可利用的工具或者物品,作为岸上牵拉救援的工具。切勿因着急而盲目救援,如果现场环境恶劣,非专业人员、不具备较强的游泳和冰面救援能力的人员,不要贸然行动,避免发生其他危险。
新京报记者 吴婷婷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