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tner 2023年十大战略技术趋势
2022年,浪潮集团旗下浪潮云深入践行“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精神,持续加大新增长引擎投入。针对当前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面临的算力分布不均、数据要素治理、数字技能提升三大核心问题,浪潮云以新一代行业云MEP战略为指引,以用户需求为中心,通过分布式云、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安全运营三个核心要素加以解决,助力政企客户跨越横亘于前的“数字鸿沟”。
2022年,浪潮云分布式云ICP(Inspur Cloud Platform)作为统一云服务平台底座,深耕分布式云、边缘计算、云原生等核心技术,通过中心云(ICP Central)、本地云(ICP Local)、边缘云(ICP Edge)三种部署形态,将算力服务输送至用户身边,为千行百业实现云上数字化创新、产业降本增效提供分布式算力技术保障。
核心技术创新在路上, ICP产品序列持续充盈
2022年,浪潮云分布式云ICP聚焦关注平台创新能力和技术能力突破,发布本地云ICP Local V3.6和边缘云ICP Edge V2.1,以足够宽阔、不断充盈的产品序列,全方位升级分布式云平台及服务。
分布式云ICP产品系列
产品序列多项发力,浪潮云分布式云ICP综合实力极大增强:在架构优化方面,优化云平台部署架构,支持单集群1000+以上节点部署规模,管理规模提升10倍以上,预计降低建设、运营维护成本10%;在平台性能方面,浪潮分布式云ICP ARM架构获SPEC Cloud测试全球第一名,刷新了综合性能、KMeans性能、平均实例配置时间三项世界纪录;在稳定性方面,新增基于网络判断的自动疏散技术和磁盘故障预测能力,持续提升平台及服务稳定性。
行业探索落地在路上,分布式云让计算无处不在
2022年,以浪潮云分布式云ICP为核心,浪潮云加速全国布局,通过7大核心云数据中心、113个区域云中心、481个分布式节点打造无处不在的算网体系,同时,依托浪潮云全球运行指挥中心OpsCenter实现云平台持续迭代和升级,超过2万个业务应用系统在浪潮云上稳定运行。
在政务领域,浪潮云助力中国科协 “一云多芯”云服务平台,实现“中心云+本地云”异构资源的统一接入、统一管理、统一服务,通过提供一站式云原生应用运行环境,保障云原生应用云上开发和生命周期管理,支撑300+容器稳定运行;助力中国科协与全国学会、地方科协和基层组织,打造上下联动、纵横互通、共建共享的平台生态,支撑全国科技工作者实现服务质量提升。
在行业领域,浪潮云依据城轨团标标准技术要求,建设“南通轨交云”统一一朵分布式云,实现多线路资源共享,统一地铁信息系统服务,为南通轨交“线网云”云化升级赋能;参与建设日照医保云,赋能其业务应用创新、数据开放共享,并助力项目荣获中国信通院《专有云平台成熟度能力》先进级认证。
在边缘计算领域,浪潮云为临沂国土构建“1个中心云+9个边缘云”的分布式云平台,为国土空间数据分析、GIS建模处理等提供边缘侧近场算力服务。该项目在边缘计算、云边协同领域的分布式云创新实践,荣获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2022年度“分布式云与云边协同最佳实践案例”奖项。
载誉前行再出发,以口碑赢得认可
2022年,浪潮云分布式云ICP积极参与国内外行业开放交流平台,以行业沟通、标准评测为抓手,以技术创新攻坚为核心,多项产品和服务以专业实力和用户口碑突破荣获行业权威认可,入选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软件供应链产品名录和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图谱。
同时,浪潮云分布式云ICP积极推进云计算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完成分布式云、专有云、边缘云等6项云计算标准编制,首批通过中国信通院《分布式云服务基础设施能力要求》、《专有云平台成熟度能力要求》、《分布式系统稳定性度量》标准测评认证。
乘势而上,为数字经济发展添能蓄力
2023年,如何向着新的奋斗目标再出发?浪潮云分布式云ICP将在新一代行业云MEP战略的指引下,持续深化分布式算力服务核心能力,加大技术研发创新投入:
构建分布式算力服务方面,实现分布式云全局算力度量、建模、预测分析,助力行业应用实现云边端算力服务的最优化供给;强化云服务高可用方面,实现硬件故障预测和全栈云服务高可用,提升行业客户业务应用的SLA;丰富智算产品方面,提供面向深度学习、训练推理、科学计算等场景的计算型,以及面向渲染型的智算产品服务,为行业数字化和智能化提供多样算力服务;完善边缘产品体系方面,以轻量灵活的边缘算力为基座,丰富面向行业场景的产品应用和智能端产品,优化云边端一体化协同能力,助力行业客户实现云上应用创新。
奋进2023年,浪潮云将继续发挥分布式云算力服务优势,为千行百业云上羽化保驾护航,共同奔赴更加数字化、智能化的未来。
(作者系浪潮云分布式云ICP产品总监)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