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聚焦铁路元素 非遗传承人砖雕上刻“乡愁”******
(新春走基层)聚焦铁路元素 非遗传承人砖雕上刻“乡愁”
中新网商丘2月1日电 题:聚焦铁路元素 非遗传承人砖雕上刻“乡愁”
中新网记者 韩章云
“叮叮叮……”小锤敲击着刻刀在青砖上留下清晰的刻痕,凿刻出的灰尘被毛刷轻轻扫到一旁,潘明生埋头于手上的砖雕,不问外事。
“春节假期一直在庙会上忙着展示,现在难得坐在工作室做砖雕。”今年50岁的潘明生是河南省商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归德砖雕代表性传承人。他还有另外的身份——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供电段商丘供电车间的电工。
潘明生从事砖雕技艺20余年,工作之余,他几乎把所有的时间用于砖雕制作、技艺传承。在平面砖雕的基础上,他创新立体微雕,一块块青砖经过精心凿刻,通过拼接组成一座座微型四合院、农家小院、古城……
潘明生对自己的砖雕作品进行细致调整。 受访者供图“陇海线上的老铁路桥、老商丘火车站,以及见证铁路变迁的蒸汽机车、电力机车、复兴号动车等,都会通过砖雕艺术呈现,争取明年与大家见面。”目前,潘明生正全力创作一组反映中国铁路发展的砖雕作品。
谈及创作历程,潘明生介绍,20多年前,他首次接触砖雕即着迷。传统砖雕作品纤巧的花纹、玲珑的构造、厚重的质感令他叹服,并为之进行持续的钻研、创作。
在砖雕作品的构思创作中,潘明生更倾向于复刻记忆里的古城、儿时的乡村风貌以及具有代表性的古建筑。为力求真实,他一次次实地考察、拍照、画图,查阅老照片等,希望用砖雕的方式留下老建筑的历史韵味,为观者留下一缕乡愁。
其中,潘明生用青砖复刻的“商丘古城归德府陈家大院”,屋顶的神兽、亭台楼阁的构造甚至墙面纹饰,与实物别无二致,而微型景观让观众更能直观感受传统古建筑的精巧布局与厚重乡情。
春节期间,潘明生在庙会上为观众介绍砖雕文化。 受访者供图不过,砖雕创作并非易事。青砖经多年风化质地脆弱,雕刻时一不小心就容易崩断,只能从头再来。“从事砖雕技艺,必须吃得了苦、耐得住寂寞。”尽管辛苦,只要坐在工作台前,潘明生常常忘记时间,“一眨眼工夫天就黑了,所以也就不觉得砖雕枯燥”。
如今,潘明生创作的微型砖雕作品已达百余组,其中《商丘古城》《老家的院子》《长城》等作品被多地博物馆、非遗馆收藏并展出。
“古老的砖雕艺术传递的本就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现代砖雕依然蕴含这样的价值观。”潘明生介绍,在砖雕创作、技艺传承的路上他会一直坚持下去,“我期待用砖雕的艺术形式记录历史,为大家留下美好的记忆。”(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