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中国新发展、扩大消费、理论传播、中国式现代化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冯维江: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应对共同挑战的新机遇】
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国家全球战略智库秘书长冯维江表示,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用自身新发展来为世界提供应对共同挑战的新机遇。第一,以创新发展为世界提供培育发展新动能的新机遇。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不断加强,载人航天、探月探火、深海深地探测、超级计算机、卫星导航等领域取得重大成果,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成为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中坚力量。第二,以协调发展为世界提供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新机遇。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发展更平衡、更协调、更包容,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企业发展生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第三,以绿色发展为世界提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机遇。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第四,以开放发展为世界提供利用超大规模统一市场的新机遇。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第五,以共享发展为世界提供促进公平正义、缩小南北差距的新机遇。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并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摘编自《光明日报》
【王微、王念:有效扩大消费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念指出,有效扩大和更好满足消费,在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当前出台《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和《“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系统、全面、前瞻地谋划消费促进政策体系,对持续扩大和满足内需,释放新型消费巨大动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促进扩大内需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紧密结合提供了重要的指引。一方面,积极鼓励消费创新是加快经济发展动力变革、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激励创新,为创新创业提供更大发展空间,促进创新生态系统不断完善以及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效对接,形成更高水平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不断壮大消费市场是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增强发展活力和韧性的迫切需要,有利于畅通国内大循环,缓释风险和对冲外部压力,消除企业避险情绪,提振发展信心,还有利于增强发展韧性和扩大回旋余地,提高自我调节能力。同时,有效畅通消费循环是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供需动态平衡的重要支撑,有利于形成市场导向的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加快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活服务业发展壮大,抢占产业链的高价值环节,加快培育企业国际竞争新优势。另外,加快补齐消费短板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选择,通过增加中高端商品供给和提高教育、住房、医疗等服务质量和公平可及性,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此外,着力提升消费能级是让世界分享我国发展成果、促进全球经济稳定增长的动力之源,有利于增强中国消费市场对全球的吸引力,为世界各国企业进入全球成长性最强和潜力最大的市场提供更多机会,使各国企业分享我国发展的成果。
摘编自《经济日报》
【梁家峰、孙佳哲:打造群众需要的理论传播】
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梁家峰、中国林科院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所所长孙佳哲指出,党的理论传播要与群众需要更好结合,让党的创新理论为人民群众所喜爱、所认同、所拥有,成为指导人民群众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一方面,提升引导力。适应当前思想多元、多样、多变的社会现实,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服务意识,立足差异化特点,因地、因人、因事制宜,为基层提供“菜单式”专题性、定制化、高端化服务;强化问题导向,对于基层关注的理论热点和民生问题,及时组织专家学者、职能部门领导面对群众开展深度解读,既要讲清楚“为什么”,又要讲清楚“怎么办”。另一方面,增加感染力。必须转变观念,把艰涩的理论进行故事化再塑造,认真遴选素材、精心打造故事,讲坛上围绕主题推出典型案例故事,各种理论刊物要多摆事实、讲故事,广场上的百姓宣讲从家长里短讲起,把百姓故事和中国故事结合起来,网络新媒体上更要善于把理论变成动漫故事、微视频故事。同时,加强吸引力。精心策划,积极开设理论传播公众号,通过精准策划,区分精英群体和普通民众,推出精品理论栏目,积极抢占新媒体理论宣传阵地;拓展渠道,推出系列多样化衍生产品,将权威辅导报告编辑制作成PPT、图解、H5、微讲堂、理论漫话等节目形式,实现多形式立体化传播。
摘编自《学习时报》
【王义桅:中国式现代化体现“四个自信”,彰显中国自觉】
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副院长王义桅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经过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和拓展了”说明“中国式现代化”既是完成时,又是进行时,彰显现代化的中国自信与自觉。一方面,使用“中国式现代化”这个词,体现了我们的“四个自信”。一是道路自信,中国始终坚持在维护世界和平中推动发展,在推动发展中促进世界和平;二是制度自信,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只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提升,社会主义现代化才能顺利向前推进;三是理论自信,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深刻回答了“谁的现代化”“现代化为了谁”“实现现代化依靠谁”的根本问题;四是文化自信,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的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绿色低碳的新型发展道路,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另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体现中国自觉,中国式现代化自觉进行伟大斗争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自觉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自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与人类现代化相对应的更具包容性叙事,避免了西式现代化的思维依赖、路径依赖、体系依赖,走自主现代化道路,构建自主的现代化知识体系,重塑全球政治生态体系,自信自觉地开展现代化叙事。
摘编自《北京日报》
(光明网记者 赵宇整理)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