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陕西安康:为群众发放“爱心药”******
【抗疫中,我们众志成城㊺】
光明日报记者 李洁 张哲浩 光明日报通讯员 张昊
“您好,这是政府发的药,小白袋是发烧的时候吃一颗,黄袋子是全身疼时才吃一颗,千万不能吃错了,有啥问题先给我打电话再吃……”1月6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叶坪镇卫生院妇幼专干张荣新、镇民政所干部雷天坤挨家挨户一边发放免费药品,一边再三叮嘱。
不仅仅是叶坪镇,为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用药需求,汉滨区多方筹措,在紧急采购132万元感冒退烧类药品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的同时,通过民政、慈善等部门采购和干部职工捐赠,组织了价值48万元的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类等26种药品,下发到辖区37个镇卫生院,专门用于五保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免费供药。
“我们按照分批发放、逐步到位的原则,要求卫生院和村医务室对感染新冠病毒的特殊人群对症开处方、免费供药。”安康市汉滨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胡登基说。此外,安康市各药企也纷纷参与医药物资保障工作,为群众发放“爱心药”。
“每人可在门店免费领取6粒布洛芬和一袋维C银翘片,60岁以上的老人,优先发放。”1月6日,在位于安康城区党校路南苑国际小区楼下的朋成大药房内,药剂师庞贞珍一边招呼着进门的群众,一边熟练地发放着药品。
“我们最近在厂家蹲点采购了一批药,计划将100万余粒布洛芬片和10万袋维C银翘片,免费在13家连锁门店进行发放,以解群众的燃眉之急。”安康市朋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朋成说。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04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