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近 年味浓|办年货逛庙会 民俗活动丰富多彩******
今天是农历腊月二十四,兔年春节越来越近。随着春节的临近,人们办年货、逛庙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
贵州毕节:备年货品年味 年货节拉开帷幕
昨天(14日),贵州毕节的新春年货节拉开帷幕。琳琅满目的商品、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市民在逛年货市场的同时感受浓浓的年味儿。
在贵州毕节年货节的主会场,腊味食品、水果、茶叶等商品琳琅满目。除了特色农产品销售,还有写春联、剪纸、猜灯谜等送祝福活动。浓浓的年味吸引来不少市民和游客挑选年货。
游客 龙家丽:从六盘水过来的,来走亲戚。看到这地方今天特别热闹,也有很多农产品,合适的话带点回去过年。
毕节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伟:这次新春年货节,在毕节高铁站、各大商场超市都专门设有新春年货节的展台、展位,让市民朋友出门就能备年货。
据了解,当地还统筹了260多万元的消费满减资金,让市民游客在感受年味的同时同享优惠。
新疆:天山南北贺新春 多彩活动年味浓
近日,新疆天山南北贺新春非物质文化遗产年俗活动在乌鲁木齐启动,也拉开了新疆迎新春的序幕。
剪窗花、写春联、捏面塑,非遗传承人现场展示拿手绝活,吸引了不少市民参与体验。
乌鲁木齐市民 马子宸:今天我来做一只兔子送给我的爷爷,因为他属兔子,而且今年也是兔年。面塑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我觉得这个挺好玩的。
从1月14日到元宵节期间,新疆14个地(州、市)的文化场所将根据当地特色,开展812场次集文艺、非遗、灯会、美食为一体的年俗类活动。
与此同时,2023年新疆乡村村晚示范展示活动也同时启动。春节期间,以“一村独办、多村联办”形式的2000余场“村晚”将在新疆各地上演。
2023年新疆乡村“村晚”启动仪式负责人 张琦:通过“村晚”这样的特殊的、充满年味和老百姓广泛参与的形式,让我们的新疆广大老百姓自编自导自演,讲身边事儿,唱时代歌,演身边人这样的一个生动呈现,让我们一起感受浓浓的年味,喜迎兔年的到来。
青海海东:迎新春 逛庙会 赏非遗
这几天,青海省海东市平安驿河湟民俗文化体验地开启了当地迎接春节的系列庆祝活动。这里热闹喜庆的氛围,吸引了许多游客来此游玩。
总台记者 宋宇豪:在青海省海东市平安驿河湟民俗文化体验地,如今已经是张灯结彩,游人如织,充满了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从今天一直到正月十六,市民朋友和游客们都可以来到这里逛庙会、赏花灯、品非遗,体验不一样的节日氛围。
平安驿河湟庙汇集了花灯、舞龙、舞狮等民俗活动,为游客奉上了精彩纷呈的视觉盛宴。此外,大家还可以在此享受地道的青海美食,感受浓浓的年味。
游客 申阳德:我希望新年以后,期中考试我能考个好成绩,希望今年压岁钱能收更多。
游客 杨倩倩:以后每一天都顺顺利利,大家都平平安安。
北京:千场演出展览迎新春佳节
记者从正在举行的北京市两会上了解到,春节临近,北京将陆续推出千余场演出和数十个展览,陪伴群众过大年。
据悉,北京104个演出场馆将在春节前后举办244台剧目1687场演出,满足不同年龄段观众的需求。经典戏曲和京味曲艺将齐聚全国地方戏演出中心,中国评剧院、北京曲艺团等轮番上演评剧、河北梆子、相声、鼓曲、快板等表演。北京儿童艺术剧院新创作的儿童剧《冰冰熊大冒险》将带领小朋友们开启一段深海冒险旅程。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演艺集团董事长 赵佳琛:雅俗共赏,既有殿堂级的,比如获得“文华大奖”和“五个一工程奖”的舞剧《五星出东方》,还有北京老百姓特别喜闻乐见的曲艺相声,这一次也力求做到融合创新。
此外,春节至元宵佳节期间,北京将推出78个展览和141项文博活动,打造兔年迎祥主题打卡博物馆、历史文化名人探访点、中轴线历史文化探访点等,涵盖中国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北京工艺美术博物馆等。(央视新闻客户端)
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