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拍摄《无穷之路2:无价之保》的陈贝儿(图中左二)(资料图) 陈贝儿 供图
“我看到我们国家在脱贫攻坚方面取得全面胜利后,民众生活翻天覆地的变化,村民朋友们脸上现在都是自信的笑容,对未来也充满了信心。这真的让我非常感动,下决心把我们的‘中国奇迹’拍出来,并翻译成英文传播给海外的观众。”陈贝儿说。
《无穷之路》不仅受观众好评,还斩获多项大奖。据统计,该纪录片先后入选中国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2021年度优秀海外传播作品、“中国十大纪录片推动者”大奖等;陈贝儿个人更凭借深入实地取材的精神,当选央视“感动中国2021年度人物”,以及荣获TVB万千星辉颁奖典礼2021的“最佳女主持”。
日前,陈贝儿在长沙首次参加金鹰节。恰逢金鹰节时隔六年颁发多年未颁的主持人奖,陈贝儿代表香港主持人上台担任颁奖嘉宾。她表示,《无穷之路》不仅在内地有口皆碑,在香港也广受欢迎,通过节目把祖国的发展情况带给了港澳民众。
在拍摄《无穷之路2:无价之保》的陈贝儿(图中右一)(资料图) 陈贝儿 供图陈贝儿认为,过去的港澳同胞在扶贫方面也很有意愿与爱心,该纪录片在香港的热播也是对扶贫概念的深入传播。
在《无穷之路》广受好评后,围绕可持续发展理念展开的《无穷之路2:无价之保》也于今年推出。该片中,陈贝儿继续带领团队采访了许多绿水青山守护者,向他们致敬,也表达着祖国走上一条“无穷之路”,让民众奔向更美好的生活。
“这次参加金鹰节给我带来了许多新灵感。”陈贝儿表示,祖国还有很多关于发展的故事可以讲述,《无穷之路3》也在紧张有序的筹备之中。
除了关注祖国的发展,陈贝儿也十分关注粤港澳大湾区里港澳青年逐梦的故事。“这些年轻人的追梦故事也十分振奋人心。”她说。
“我看到很多香港青年都能够把握大湾区发展机遇来实现自己的梦想,比如有好几位农林领域的香港青年,原本受限于香港的土地资源较紧张,去到广东江门后获得当地政府支持,开展了种茶、鱼菜共生等现代农业技术研究,并发展出相关产业,这真的很了不起。”陈贝儿表示,大湾区各个城市被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发达的交通连接起来,是非常好的追梦平台,她十分希望港澳青年能多去大湾区中的内地城市看看。
除了鼓励港澳青年勇敢追梦,陈贝儿更是鼓励想要奉献爱心的港澳青年,在业余时间分享自己的知识。“大家除了在内地发展事业,其实可以在教育方面做一些义工,把自己的所学更好地传递给内地一些有需要的小朋友。”陈贝儿说。(完)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