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国家消防救援局调度部署元宵节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官方微博消息,2月3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召开视频调度会议,按照应急管理部有关要求,全面分析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风险特点,部署安全防范各项任务,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精准研判风险,狠抓措施落实,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会议指出,从往年和近期火灾情况看,元宵节期间火灾高发频发。今年,节庆民俗活动大量恢复,烟花爆竹燃放多,人流高度聚集,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风险持续攀升,火灾防范压力很大。各级务必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务必充分认清做好元宵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坚决守住消防安全底板底线。
会议强调,要紧盯重大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灯会、游园会、焰火晚会、社火表演等节庆活动现场检查,督促主办单位和群众组织做好现场安全防范工作,对人群密集和大型活动举办场所,要安排防火、灭火力量前置备勤,加强巡逻检查。要紧盯烟花爆竹,对生产、储存、销售场所开展联合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做好燃放地区巡查看护,严禁在易燃可燃外保温高层建筑和文物古建筑周边燃放,严查娱乐场所违规燃放冷烟花行为。要紧盯重点场所,加大餐饮娱乐、商场市场、电影院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的检查力度,指导做好可燃外保温高层建筑、连片木质村寨、文物古建等场所单位的火灾防范应对,督促医院、养老院等场所留足值班人员。要紧盯森林火灾,突出重点林区、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协调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森林防火专项行动,加强与地方扑火队伍的协调配合,强化作战安全管控,特别是“北兵南用”队伍要加强遂行南方地区火灾扑救任务研究和行动组织。要紧盯宣传提示,采用闹花灯、猜灯谜、舞龙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常识宣传,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滚动播放消防提示,加强森林节日防火须知宣传,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要紧盯救援准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预案,强化统一指挥调度,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确保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够专业高效处置。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