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科技创新、居民收入、产业链供应链、网络空间道德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王晋斌:强化纽带作用,推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宏观经济论坛主要成员王晋斌认为,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本质上就是通过加强产学研资的深度结合,让科技成果能够及时产业化,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和产业振兴的支持作用,并为金融发展提供坚实的实体经济支持,从而把科技创新、产业振兴和金融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因此,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要加强科技创新原动力。科技创新依赖于科学研究,尤其是基础科学研究。要依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通过引导企业在基础研究方面投入,消除过于重视短期利益的现象,有利于充分聚焦长期的、底层技术的关键价值,力争取得创新突破,为更好促进产业发展夯实基础。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还要建立现代产业体系。首先要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其次要充分挖掘国内大市场潜力,以行业、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产业形成产业集群,通过规模经济和产品的多样化、差异化以及国际化实现经济效益。还应当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激发全社会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更要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服务作用、资本作为产学研合作的桥梁作用,通过有效配置资源推动科技与产业发展。
摘编自《光明日报》
【杜海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助力释放消费潜力】杜海涛表示,消费对于扩大国内市场需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是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重要基础。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充分释放消费潜力,迫切需要多措并举、拓宽渠道。一是要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稳定市场主体,进一步提升劳动报酬和经营性收入。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减轻企业发展负担,鼓励更多创新创业类企业健康发展。加快完善就业权益保障的政策与制度安排,提高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者的经营性收入。二是要完善分配制度,创新收入分配方式,广开增收门路。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三是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消除消费的后顾之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四是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提升人力资本水平和人的全面发展能力,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机会。
摘编自《人民日报》
【闫坤、刘诚: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闫坤、刘诚认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是稳固国内大循环主体地位、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的迫切需要,必须把增强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总体向好,但也存在尚需解决的一些痛点难点问题。因此要在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上切实发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第一,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对重点行业产业链供应链进行系统梳理,摸清薄弱环节、找准风险点,分行业做好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助力地方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从保障我国产业安全和国家安全的角度出发,着力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第二,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持续巩固制造业优势。需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企业根植性,促进产业在国内有序转移,当向外转移时要尽量把产业链关键环节留在国内。第三,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带动作用,使其重点掌控产业链供应链中战略意义强、技术含量高的关键环节,引导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制定供应链风险预警和应对方案,提升其节点支撑能力。第四,推动产业链跨区域合作,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将产业链优势和大市场优势相结合,优化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布局。第五,切实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促进关键技术和产品的国际供应更为多元化。
摘编自《经济日报》
【邓鹏、赵学坤:防范和化解网络道德评判风险,净化网络空间道德建设】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工业大学基地研究员,天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邓鹏、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工业大学基地研究员赵学坤表示,规范网络道德评判,推动网络空间道德建设,是文明用网和文明上网,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要防范和化解网络道德评判风险,净化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实践场域。首先,要采用科学合理的网络治理措施。一方面,基于网络道德评判内容多样化特征,应当坚持“柔”性治理,充分尊重网民表达权,以正面激励为主,引导网络参与主体良性互动。另一方面,针对一些网络道德评判带来的负面效果,应坚持“刚”性治理,对恶意网络道德评判进行依法惩处。其次,要精准施策,加强网络社交平台的运营管控。网络社交平台要确保网络事件的真实性,新闻报道等的全面性、客观性。各类平台要承担起自我管理责任,提升对相关热点事件评判内容审核的时效性,维护好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环境。最后,要以快制快,提高重大网络舆情的处理效率。相关部门要及时对传播速度快、负面影响大的网络道德事件进行调查,开展积极有效的舆论引导;要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和回应效度,推动网络道德评判建立在事实之上,让不实言论不攻自破;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主阵地作用,不断增强其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做好舆论引导。
摘编自光明网
(光明网记者 王晓秋整理)
2022年青海支出35亿元保障困难民众基本生活******
中新网西宁1月19日电 (李隽马钰)19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2022年该省按照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民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严格落实家庭收入豁免、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期和“单人保”等政策制度,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困难民众基本生活。截至目前,该省长期保障社会救助对象共计57.57万人。2022年全年累计支出困难民众救助资金35亿元。
入冬以来,青海省按照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00元/户,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00元/户的标准,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取暖救助,共计发放资金1.21亿元,惠及城乡困难民众16万户。同时按照城市低保对象300元/人、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200元/人的标准,在2023年“两节”期间为37万城乡困难民众发放第二批一次性生活补贴,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2022年四季度连续3个月为城乡低收入人口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发放资金0.45亿元,惠及58万城乡低收入人口。
2023年“两节”期间,青海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和民政部门分别组成慰问团,深入困难民众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及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走访慰问孤儿、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截至目前,该省各地共计慰问困难民众5000余户次,发放各类慰问款物100余万元。
此外,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解决民众因突发性事件、意外伤害或因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的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急难型临时救助措施,加大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人口等因疫因灾遇困民众的临时救助力度。主动加强临时救助与灾害救助的政策衔接,确保因灾遇困民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四季度,青海省临时救助7.7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17亿元。(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